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3924 证券简称:千年舟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我们作为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经事前了解相关内容及资料,我们一致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告编号:2025-014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公司事前提交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后认为: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铮、韩家勇、申士杰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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