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西安皓森精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6 年 1 月
西安·阎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西安皓森精铸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西安市阎良区工商行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后 , 取 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7673268765Q。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第四条 公 司 注 册 名 称 : 西 安 皓 森 精 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XI'ANHAOSENPRECISIONCASTING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一路 28
号,邮政编码:71008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8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长期。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主动公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等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和社会。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
设备制造;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
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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