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8
关于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苏州园林”)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陈晔、黄国鑫、魏国健、李若娴、李长根、倪好。其中, 黄国鑫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许铱莲因工作调整不再 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辅导人员均 为中金公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 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 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
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金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江苏证监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申请。
根据江苏证监局的公示,将 2023 年 11 月 27 日确认为辅导对
象的辅导备案日期。
本辅导期(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期内,中金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结合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收集与梳理公司在财务、业务、法律等方面的资料,通过访谈沟通、召开定期例会与组织集中培训等形式了解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中金公司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
辅导工作小组在前期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辅导对象业务情况、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经营合规性、业务模式等多方面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与研究,督促辅导对象按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行规范整改。
2、督促辅导对象规划未来业务发展
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规划,并积极推进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
3、展开辅导培训
辅导工作小组联合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编制了相应的课程,
2023 年 12 月 27 日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法规知识学
习及培训,主要内容包含公司治理、三会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要求等,帮助辅导对象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目前,第一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辅导授课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仍存在优化和提升空间。前期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和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充分、深入了解公
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持续优化内控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辅导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拟持续进行全面的财务核查及法律核查,包括对客户、供应商的补充走访及函证,对银行流水的核查、合法合规性核查及股东核查等,并协助公司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中金公司将会持续、严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