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3926 证券简称:苏州园林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3 年度不实施权益分派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状况、未来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
公告编号:2024-013
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慧萍、何萍、马建武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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