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3926 证券简称:苏州园林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5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4 年度不实施权益分派综合考虑了公司
经营实际状况、未来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
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
表及附注进行相应更正,客观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
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公司此
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慧萍、何萍、马建武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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