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873931 证券简称:XD 潜阳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88,584,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75%,可交
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
股股东、 董事、监 本次解除 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 股东姓名或名 实际控制 事、高级 本次解限 限售登记 股数占 限售的股
号 称 人或其一 管理人员 售原因 股票数量 公司总 票数量
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
例
杭州大自然科
1 技股份有限公 是 不适用 AD 66,666,666 50.24% 33,333,334
司
杭州新潜阳投
2 资管理合伙企 否 不适用 D 21,884,860 16.49% 0
业(有限合伙)
董事会秘
3 丁宁 否 D 33,333 0.03% 100,001
书
合计 — 88,584,859 66.75% 33,433,335
注:百分比数值保留 2 位小数,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
公告编号:2024-069
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1 号——申报与审核》(以下简称“《上市业务指南》”)第十三条: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上市规则》2.4.2 和 2.4.3 规定的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发行人披露自愿限售公告,承诺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并于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潜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丁宁 3 位股东按规定进行了自愿限售。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议案已经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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