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931 证券简称:潜阳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我们同意以上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我们同意以上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
公告编号:2025-010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利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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