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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0 17:11:01 股吧网页版
潜阳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73931 证券简称:潜阳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规以及《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
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友所认定不合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会秘书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的,其辞职报告应当在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时,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二章 职 责

第九条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全国股转公司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全国股转公司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十条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第十二条 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文件,安排有关会务。

第十三条 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全国股转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办理公告。
第十五条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会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第十六条 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第十七条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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