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股东...... 8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董事...... 24
第二节董事会...... 2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八章 通知、公告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一节通知...... 38
第二节公告...... 39
第三节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一章 附则......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上海百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上海百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2885582P。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Shanghai BaiJin Chemical Group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26 层,邮
政编码:20012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163.473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设“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效能生产、幸福化工”的大美工厂,打造以二硫化碳为基础的硫化工国际化企业,服务客户、回报股东、奉献社会。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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