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3932 证券简称:百金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
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经表决: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全部成员均需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过半数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审计监察部,决议的落实由审计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事宜的协调由审计监察部部长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会议议案提供公司以下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以供其决策: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材料;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评议,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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