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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百金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3932 证券简称:百金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
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经表决: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部门和人员或信息披露专员(以下简称“报
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
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止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即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子公司),参股公司(即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若对公司业绩、形象、决策等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应参照本制度履行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由公司向参股、控股公司委派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经公司指定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度约定的其他股东;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事项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六条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对其在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负责信息
的收集、整理及报告工作。报告义务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重大隐瞒、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第七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各方报告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信息的归集、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向董事长、董事会的报告职责,并进行信息披露。

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其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其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指定专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人,确保及时、完整地上报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公司董事会及时了解、知悉
和掌握重大事项。

第三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
公司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董
事会报告其职责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信息的义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况时,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同时将有关文件资料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

(二)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交易;

(三)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或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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