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经营战略需要,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山青松”)全资子公司广东青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青纵”)拟引入新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广东青纵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 85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3,076,923.08 元,其中外部投资者合计拟认购 4,576,923.08 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青纵注册资本为 13,076,923.08 元,其
中佛山青松在广东青纵的持股比例为 65%,外部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为 35%。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
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 535,130,092.71 元和 306,570,247.74 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广东青纵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
币 1,840,838.02 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532,345.05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为0.17%。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青纵注册资
本由 850 万元增加至 13,076,923.08 元,本公司持有广东青纵 65%股
权,外部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为 35%。
2.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广东青纵成立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注册资本:850 万元,
实缴资本:11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显示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
云计算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等。
广东青纵系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历史定期报告。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董事会召开之日,尚未签署正式的增资扩股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增资符合子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子公司整体实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扩股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做出的慎重决策,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协助广东青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应对和防范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对子公司及公司整体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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