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2026-023
证券代码:873934 证券简称:佛山青松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并认真审阅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出售商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并认真审阅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26-023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文龙、李国辉、王虎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