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关于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世林股份”、“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辅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
关规定, 以及《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中德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世林股份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
员, 参加辅导的人员为: 温炜麟、 李鹏、 翟理、 董炜、 江德平、 龚家山、 赵佳佳
和宋长伟,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 具备有关法律、 会计等必
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其中温炜麟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 温炜麟和李鹏为保荐
代表人。
上述辅导人员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规定的资格要求,
具备法律、 会计或证券承销保荐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
除中德证券外,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3 月(第一季度)。
本辅导期内, 中德证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根据辅导对象实际情况认
真履行辅导义务。 中德证券辅导人员采取了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案例分析、 电
话答疑等辅导方式。
(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 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
方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跟踪和落实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 辅导公司建立与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内控制度, 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要求规范运作。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 发行上市的基本要求以及现行法规, 辅导工作小组
对世林股份公司历史沿革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独立性、 资产完整性、 公司治理、
规范运作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 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
查;
2、 持续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情况对公司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持续跟进了
解公司 2026 年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对公司财务规范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持续
监督, 并通过日常交流强化公司在经营治理过程中的合规和规范意识;
3、 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实地监督 2025 年末存货及固定资
产盘点, 跟进 2025 年末企业存货、 固定资产情况;
4、 通过组织自学、 梳理证券市场监管案例、 交易所最新审核动态等, 引导
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 证券市场最新动态、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等方面的学习;
本辅导期内, 中德证券按步骤, 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 督促辅导
对象及被辅导人员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辅导对象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辅导工作
达到了预期目标。
( 四)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次辅导过程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和安徽天禾律师事
务所积极配合中德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 收集整理企业提供材料, 与
公司股东、 管理层日常沟通, 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态势和产业链上下游状况, 审阅
公司的财务资料, 深入了解公司情况、 行业发展现状、 前景及公司近期的经营情
况, 并按照上市辅导计划, 规范公司治理、 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督促公司解决上
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 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需持续完善
辅导对象已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达到公司规范运作的基本
要求。 为了进一步满足上市公司要求与标准, 本期辅导期间,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通过查阅董事会等会议记录、 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规章制度等方式, 发现公司内
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建议, 同时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进行自
学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使接受辅导人员熟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
增强法制观念, 规范了公司运作。
2、 公司盈利水平的波动
2025 年世林股份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受下游行业发展周期、 国际政治经济
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的波动, 目前公司已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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