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修订及制定于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且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可以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股转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等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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