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并撤回辅导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议案决议,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有效期均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根据议案决议,公司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顺延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基于公司目前现状和未来战略规划的考虑,并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进行研判和规 划,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决定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辅导备案。
公告编号:2026-031
二、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并撤回辅导备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惟伟、尹兰香、梁振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