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罗斯”、“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财通证券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财通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报送
辅导登记材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完成辅导备案登记并网络公示。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通证券对塔罗斯开展了前六期辅导工作,本
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二)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委派王康、胡凤兴、夏添、徐盼慧等人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王康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王康、胡凤兴为保荐代表人。辅导人员均已具备了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依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关辅导。辅导对象采用自学辅导机构整理的法律法规与召开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辅导资料进行了认真学习。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财通证券梳理了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本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搜集等尽职调查手段,对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行、业务模式、法律、财务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核查,并协助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2、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对公司本期内的运营情况、治理情况及合法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梳理,了解在手订单情况,对 2025 年业绩进行预计,协助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
3、持续传递最新监管动态,使辅导对象对最新监管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督促其树立资本市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均能够按照辅导协议、辅导方案和实施计划的要求,积极配合和支持财通证券的相关辅导工作,对财通证券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本期辅导工作已取得预期辅导效果,已实现预期辅导目标。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分别是塔罗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的审计机构及法律顾问,协同财通证券对塔罗斯进行了本期辅导。
在财通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塔罗斯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
顺利,塔罗斯的运作逐步规范。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前期的辅导工作,了解到公司已建立了基本有效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制度,但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
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公司按照各中介机构提出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和意见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并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培训工作,深化辅导对象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责任义务的理解。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部分厂房权证尚未办妥
公司已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40 号)的要求进行消防整改和房屋安全改造。在中介机构指导下,公司将继续推动相关厂房消防安全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经玉环市住建局备案认可后,按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上述工作仍在推进中,消防改造验收预计将在土地确权后进行,中介机构将继续辅导公司持续接洽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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