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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5:34:42 股吧网页版
塔罗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3937 证券简称:塔罗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我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资料,经审阅议
案内容,我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暂不分配利润系基于市场行情的需求,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真审阅了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26-010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因此,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金额与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该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提名程序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我认为: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符合提名总经理资格,提名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二)关于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对被提名人邱迪林如下事项进行了审查:

1、履历审查:已对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查。

2、股份持有情况:邱迪林,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26,010,000 股。

3、经审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被提名人邱迪林不存在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4、经审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被提名人邱迪林符合总经理任职资格。

5、经审查,被提名人邱迪林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我认为,邱迪林符合总经理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我同意聘任总经理相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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