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信证券〔2025〕2714 号
关于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参与本期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 7 月 14 日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资料时,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
组成员为李嵩、元彬龙、季轶凡、韩雨迪、董宗泽、孔嘉乐共 6 人,其中李嵩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均为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正式员工,且均未同时担任 4 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其中首期辅导
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第四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第五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第
六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第七期辅导时
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辅导期内,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组织自学、个别答疑、对口衔接、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答疑等方式与辅导对象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当面访谈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4、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本期辅导不存在未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
信证券制定的辅导计划,有序配合开展各项财务、法律方面辅导工作,全面参与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对辅导对象进行联合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并与辅导对象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确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整改方案尽快予以落实和解决。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辅导小组就辅导对象内控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辅导对象已就相关事项进行积极整改,并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履行承诺、保护投资者等方面的义务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辅导小组通过专业人员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的方式,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能够主动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证,积极落实辅导内容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对辅导机构提出的关注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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