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3940 证券简称:和华瑞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该次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回购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6-017
3.在接受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五) 回购价格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结合股东取得股票的成本、二级市场价格、发行价格、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股东初始成本价(为经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权益分派事项回溯调整后的价格)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二者的孰低值。
2.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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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申请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30个自然日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的时间为准)或邮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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