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3940 证券简称:和华瑞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书纲作出如下承诺:为充分保证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书纲承诺对终止挂牌满足回购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公告编号:2026-019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 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结合股东取得股票的成本、二级市场价格、发行价格、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股东初始成本价(为经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权益分派事项回溯调整后的价格)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二者的孰低值。
2.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申请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30 个自然日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的时间为准)或邮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公告编号:2026-019
(1)经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历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完整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如有)。
4.若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公司,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满后,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
月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36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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