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942 证券简称:华青环保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18 日
生效日期: 2024 年 12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其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接受第十三师生态环境
局现场勘察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确认公司存在 1#、2#号炭化炉废气经排口(DA001)正常排放的情况下,烟气 CMES 在线监测 设备氮氧化物监测故障,且前段配套的脱硝设施擅自停运,未向第十三师生态 环境局报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 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叁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
公告编号:2024-040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积极配合缴纳相应罚款,同时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第十三师环罚[2024]54 号)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