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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15:33:49 股吧网页版
华青环保:关于子公司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942 证券简称:华青环保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18 日

生效日期: 2024 年 12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其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接受第十三师生态环境
局现场勘察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确认公司存在 1#、2#号炭化炉废气经排口(DA001)正常排放的情况下,烟气 CMES 在线监测 设备氮氧化物监测故障,且前段配套的脱硝设施擅自停运,未向第十三师生态 环境局报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 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叁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

公告编号:2024-040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积极配合缴纳相应罚款,同时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第十三师环罚[2024]54 号)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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