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3942 证券简称:华青环保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
收到股东通知:
1、大同助力农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同助力农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大同贫困地区产业能源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同农村产投)与常玉清先生
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22 年 9 月,大同农村产投对公司增资 1,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44%,大
同农村产投与常玉清等股东及本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 投资方的特别权利”对投资方的特别权利
以及终止情况进行了约定:如公司未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格上市,
大同农村产投有权要求控股股东方、常国华(合称“回购义务人”)或上述两方指定的除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主体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详细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现该条件已触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第四条之规定。
故本次大同农村产投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向常玉清先生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5,900,8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
2、顾福芳
顾福芳女士与常玉清先生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公告编号:2025-002
2022 年常玉清与顾福芳签订了《股份回购协议》,该协议对回购权进行约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标公司尚未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乙方取
得回购权,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详细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现该条件已触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第四条之规定。
故本次顾福芳女士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向常玉清先生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657,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各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数
占股比例 占股比例
(股) (股)
常玉清 直接持有 67,739,062 39.0607% 74,297,629 42.8426%
股份
其中:无限 16,934,765 9.7652% 23,493,332 13.5471%
售股份
有限售股 50,804,297 29.2955% 50,804,297 29.2955%
份
间接持有 43,844,623 25.2823% 43,844,623 25.2823%
股份
大同农村 直接持有 5,900,857 3.4026% 0 0%
产投 股份
其中:无限 5,900,857 3.4026% 0 0%
售股份
有限售股 0 0% 0 0%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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