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3942 证券简称:华青环保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规则,本规则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并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总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总经理的任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
照《公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与分工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
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开展的信息披露工作、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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