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3942 证券简称:华青环保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1,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增加投资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拟追加不超过 2,000 万元(合计不超过 3,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此次追加 2,000 万元进行证券投资,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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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52,370,178.92 元,净资产 362,305,357.12 元。本次投资额度共计 3,500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6.34%,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比例为 9.66%,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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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证券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不适用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的使用率,增加投资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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