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3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73946 证券简称:三优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一)权益性融资: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告编号:2023-004
(二)债务性融资: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统筹安排,满足公司总体资金需求;
(三)合理配置融资资源,挖掘内部资金潜力,降低融资成本;
(四)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原则,兼顾公司偿债能力;
(五)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第二章 融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内对融资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实施权益性融资、发行债券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行公司股票等权益性融资方案、发行债券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的准备、起草、归集和协助申报,并负责相关融资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证券部同时负责所有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实施债务性融资及其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权益性融资业务主要协助部门,负责办理银行借款、还款、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并负责相关融资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财务部同时负责所有融资业务的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控制融资风险;
(二)负责公司债务性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督;
公告编号:2023-004
(三)负责公司债务性融资活动的实施;
(四)审核子公司重要债务性融资活动;
(五)对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三章 融资管理及决策权限
第八条 公司权益性融资及发行债券的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取得有权批准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债务性融资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条 公司债务性融资决策的审批权限:
(一)单笔贷款金额超过500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事项,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财务部可以基于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收支计划编制融资计划,将拟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年度融资计划报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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