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14 13:54:50 股吧网页版
三优光电:拟投资新建产业园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3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73946 证券简称:三优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产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一个龙头两个翼”的发展战略,拟在厦门市同安区布塘北路与陈前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新建三优光电产业园。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48,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两栋、办公及综合楼一栋。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5 亿元,预计建设周期 24 个月。项目将新建激光传感规模量产智能化产线、SiC 电力电子模块生产线、生医传感生产线和新型激光传感器件重点实验室,扩大细分市场领头羊地位的激光器件组件生产线、COB 产线、高速光通讯器件产线。三优光电产业园的建设和投入,使公司进入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发展通道,将提升在传感激光雷达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属于自建厂房,用于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6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产业园

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至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为了实施“一个龙头两个翼”的发展战略,拟在厦门市同安区布塘北路与陈前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新建三优光电产业园。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4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两栋、办公及综合楼一栋。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5 亿元,预计建设周期 24 个月。项目将新建激光传感规模量产智能化产线、SiC 电力电子模块生产线、生医传感生产线和新型激光传感器件重点实验室,扩大细分市场领头羊地位的激光器件组件生产线、COB 产线、高速光通讯器件产线。

本项目属于公司新园区建设,建设期间公司现有厂房、办公楼均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三优光电产业园的建设和投入,使公司进入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发展通道,将提升在传感激光雷达市场的竞争力。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告编号:2023-006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新建产业园是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对生产布局进行整合升级,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产经营环境,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属于新建产业园,现公司厂房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销售,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期间若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将会占用公司流动资金,从而产生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主要应对对策:公司将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