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873948 证券简称:中捷四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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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四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比 占股本比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崔 艮 合计持 22,306,658 33.1566% 25,511,944 37.9210% 2024 执行
中 有股份 年 5 法院
其中:无 5,576,664 8.2892% 5,576,664 8.2892% 月 24 裁定
限售股 日
份
有 16,729,994 24.8675% 19,935,280 29.6318%
限售股
份
崔 艮 合计持 33,488,030 49.7766% 36,693,316 54.5410% 2024 执行
中、王 有股份 年 5 法院
丽敏、 其中:无 11,162,677 16.5922% 11,162,677 16.5922% 月 24 裁定
崔莫 限售股 日
份
有 22,325,353 33.1844% 25,530,639 37.9488%
限售股
份
2024 年 5 月 2 日,崔艮中通过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 3,205,286 股
中捷四方股票(代码:873948;证券性质:挂牌前个人类限售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增持本公司 3,205,286 股,持股比例从 33.1566%变动至37.9210%,崔艮中与一致行动人王丽敏、崔莫合计持有公司权益由 49.7766%变更为 54.5410%。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上海金融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沪 74 执 16 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河路东侧熙元广场 1-1521。
法定代表人:李新军,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 8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荣,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陈荣,男,1958 年 10 月 27 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松
林路 111 号 1601 室。
申请执行人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陈荣仲裁一案,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杭仲 01 裁字第 655 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中,本院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10 时至 5 月 2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
卖平台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陈荣持有的 3,205,286 股中捷四方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捷四方;证券代码:873948;证券性质:挂牌前个人类限售股),竟买人崔良中(身份证号码: 130102196310110657)以 9,791,680 元最高价竞买成交,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价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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