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3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等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宜,有利于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
公告编号:2025-013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3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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