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客观反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规划。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6,000万元的综合融资额度,不存在损害债权人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的预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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