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事前认可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召开的关于2024 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意
见:
一、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提前说明了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需求、交易类型和预估交易额,且关联交
易的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交易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56
三、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的定价原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关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方案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守杰、李凌云、林园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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