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
下简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6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公告编号:2025-069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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