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公告编号:2026-008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守杰、李凌云、林园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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