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73953 证券简称:伊宝馨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新桥山背 15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何永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监事会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依法履行监事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