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6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3953 证券简称:伊宝馨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兰)应急罚〔2024〕执法 13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兰溪市应急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29
2024 年 9 月 30 日,兰溪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以下违法行为:
公司90%VE车间加氧厂房三楼西侧机柜间DCS的iDTU防爆机箱的螺栓缺失,不符合防爆要求,该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四十一条的裁量基准(一档),兰溪市应急管理局做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进行整改,并经监管部门验收通过,同时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公司将吸取此次教训,举一反三,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4-029
五、备查文件目录
《行政处罚决定书(兰)应急罚〔2024〕执法 13 号》
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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