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7 18:23:22 股吧网页版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704.14 万元、27,693.04 万元和 10,475.03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04%、31.60%和 43.52%;2023年收入和综合毛利率下降,系大庆油田、吉林油田临时调整减少了钻井数量,公司废钻井液治理业务量相应减少、单位成本上升所致。(2)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采用自主环保设备,环保治理成本相对较低。(3)公司收入确认分为技术服务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分类为废钻井液治理和钻采废液达标治理。(4)公司客户群体主要为中石化、中石油及中海油下属油
田公司或油服企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92.85%、89.80%和 91.23%,客户集中度高。(5)公司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

请公司:(1)关于收入与毛利率波动。①定量分析 2023
年大庆油田、吉林油田钻井数量减少对公司废钻井液治理收入和毛利率的影响;结合主要客户发展规划、需求变动情况等因素,分析未来油田钻井数量是否会进一步持续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潜在风险及影响、后续应对措施;②结合业务结构、应用领域、客户差异等,说明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③按业务类别,分别分析公司废钻井液治理、钻采废液达标治理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其中,重点突出和定量分析公司采用自主环保设备对降低环保治理成本的影响,并进一步说明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④列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主要客户来源,并进一步说明 2023 年其他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各期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⑤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状况、报告期末在手订单和期后新签订的订单、期后业绩(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现金流等)的实现情况,说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走势及可持续性,并将期后业绩与报告期同期业绩情况对比分析,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2)关于收入确认。①分别列
示报告期内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废钻井液治理、钻采废液达标治理及其他业务对应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流程、内外部依据、对应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是签收还是验收、具体的验收方式、安装调试、质保等条款(如有)及依据;②公司是否存在同时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的合同,如存在,说明具体的收入确认情况。③上述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公司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的情形。(3)关于客户。①说明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第一大客户等有重大依赖,公司降低依赖的措施及有效性;②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及复购率情况、是否签署框架协议、期后订单、客户拓展方式及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③结合客户筛选供应商的标准、主要招标要求及流程、同类业务竞争对手情况、各自中标数量或份额、可替代性等,说明公司能中标的核心竞争力、在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及中标持续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的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函证比例、回函比例、总体走访情况及走访比例、收入的截止性测试等;结合公司业务,说明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理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报告期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2006 年公司股东郭守林、史建强退出公司,并于 2013 年增资入股。(2)2024
年 3 月,郭学峰、郭敏分别以 878.90 万元、672.10 万元受让
王穂华 85 万股及 65 万股,股权转让价格为 10.34 元/股,本
次转让后王穂华退出公司。

请公司:(1)结合郭守林、史建强的基本情况,说明上述两人 2006 年退出及 2013 年入股的原因、真实性及具体情况,退出及入股价格均为 1 元的原因、合理性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2)说明 202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