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954 证券简称:天人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经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持股比例未超过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
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六条 上条所述以外的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对外担保审批
第七条 对外担保的主办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相关
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办理。
第八条 对外担保过程中,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外提供担保之前,认真做好被担保企业的调查、信用分析及风险预测等资格审查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供财务上的可行性建议;
(二)具体经办对外担保手续;
(三)对外提供担保之后,及时做好对被担保企业的跟踪、监督工作;
(四)认真做好有关被担保企业的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五)办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对外担保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如
下:
(一)协同财务部做好被担保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建议;
(二)负责起草或从法律上审查与对外担保有关的一切文件;
(三)负责处理对外担保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
(四)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负责处理对被担保企业的追偿等事宜;
(五)办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公司应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掌握担保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资料,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提出书面报告。
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担保单位,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一)产权不明,改制尚未完成或成立不符合国家法律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骗取公司担保的;
(三)公司前次为其担保,发生债务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的;
(四)连续两年亏损的;
(五)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的;
(六)公司认为该担保可能存在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
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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