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73954 证券简称:天人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子公司吉林省天地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地人”)51%的股权,由自然人王岩伟受让,转让价格为 1612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的规定:“购买的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
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2.4 连续购买或出售时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计算:挂牌公司在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在计算相应指标时,应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挂牌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作为分母;在计算分子时,最近一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准。”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 628,220,559.59
元,资产净额为 531,871,155.93 元 ,归属于母公司资产净额为 442,856,835.90元;吉林天地人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 91,988,176.64,资产净额为 56,562,744.79 元;吉林天地人 2025 年末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4.64%,资产净额占合并报表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10.63%,资产净额占合并报表归母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12.77%;定价依据的资产净额(2025 年末资产净额扣除分红)31,562,744.79 元占归母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7.13%;交易对价为1612 万元,占合并报表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3.03%,占归母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3.64%。
公司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出售子公司吉林省天地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之“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本条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之规定,以及本公告之“一、交易概况”之“(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计算结果,此次转让股权的议案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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