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0:58:22 股吧网页版
利尔新材:关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3961 证券简称:利尔新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效期内投资证券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2,827,041.32 元,净资产额
为 35,246,191.50 元,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占本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24.15%,占本公司 2024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56.74%,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公告编号:2025-008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此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流通的股票。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投资方式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购买,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于迅先生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告编号:2025-008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由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不可控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