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3961 证券简称:利尔新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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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及报告工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监事做出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
第五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七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出。
第十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章 监事会及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第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监事应对公司财务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应对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行为,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或向有关机关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诉讼。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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