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4
常州诺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一节 董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第一节 监事 ...... 35
第二节 监事会 ......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3
第一节 通知 ...... 43
第二节 公告 ...... 44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51
第十三章 附则 ...... 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常州诺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常州诺德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常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常州诺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天宁区弘礼路 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5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卓越企业,精益求精,成就梦想。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线束的制造、加工;电子元器
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
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取记名方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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