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73967 证券简称:柏维力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柏维力生物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于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67 柏维力 2023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吴波、荣慈竹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情况,编写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情况,编写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发展规划与市场销售预计,按照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相关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为 2023-002、2023-003,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方协商确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董事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付出的劳动,拟对 2022 年
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的薪酬进行确认,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监事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付出的劳动,拟对 2022 年
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的薪酬进行确认,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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