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73968 证券简称:杰西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杰西慧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杰西慧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杰西慧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原北京杰西慧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市相关工商部门批准,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杰西慧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Jeswi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 9 号院 3 幢 1 层 1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3.900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尊重、平等、协作、创享。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 I类;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生产医疗器械 I 类,生产医疗器械 II 类;生产医疗器械 III 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销售医疗器械以及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公司股票将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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