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公告编号:2025-150
证券代码:873969 证券简称:普祺医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环境,为更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并推进更契合自身发展需求的资本化路径,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主动申请终止挂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150
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张青、那帅、胡威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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