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153
证券代码:873969 证券简称:普祺医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保持了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153
二、《关于修订公司现行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张青、那帅、胡威
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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