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6
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进行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7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恒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4-02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监事赵恒云、朱建华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方案,公司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该《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约定股份认购具体事宜及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监事赵恒云、朱建华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发行安排,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煤焦油碳基材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费用调整的议案》1.议案内容:
随着近半年项目工作的不断深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升级和完善,公司本着必须、节约原则,经内部多次讨论、审核后,申请调整项目总投资金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429,983,983.47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271,972,616.4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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