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970 证券简称:大友嘉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邮寄选票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表决一次,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09:00。
其他投票方式需在 2025 年 5 月 13 日 08:00 前邮寄至公司。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5-013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70 大友嘉能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项目建设、各项经济业务、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分配 2024 年度利润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进一步发展壮大。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公告编号:2025-013
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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