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873970 证券简称:大友嘉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完善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机制,实现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投资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和收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审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确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监督董事会在对外投资管理工作中的履职情况,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涉及对外投资的重大调整、终止等事项进行最终决策。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总体政策,明确投资方向和原则;审议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估和决策;在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决策前,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审批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变更,确保投资活动符合公司利益;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对外投资工作进展、投资收益及风险状况等。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对外投资活动;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对外投资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重点关注投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审查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风险控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保障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合法合规。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投资概算预算,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分析,评估投资收益和风险;监控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问题。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出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协助总经理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内部讨论和评估;在投资项目决策过程中,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起草和审核工作;对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展情况。
第九条 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对外投资项目建议;协助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提供行业分析、市场前景等相关资料;在对外投资项目
实施过程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如提供技术支持、市场资源等;对涉及本部门业务领域的投资项目,参与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监督,保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章 投资类型及审批权限
第十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投资: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短期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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