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3972 证券简称:精密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十堰精密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十堰精密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81.49%股份的股东胡学军书面提交的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在2025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补充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5 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确认自 2025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胡学军、吕钧、宁波精研鸿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聚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25-012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胡学军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胡学军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十堰精密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十堰精密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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