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873972 证券简称:精密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十堰精密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十堰精密新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十堰精密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者;
(七)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八)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
一个月向总经理本人告知解聘理由。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
第九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
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 董事会违反劳动雇佣合同解聘总经理,如果给总经理造成损害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奖惩办法,决定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十一)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十二)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三)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可授权总经理决定部分关联交易等
交易事项,如总经理与该交易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则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程序
第一节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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